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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

作者:魏都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:1404 发布日期:2022-06-07

关于进一步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

直有关单位、区属国有企业:

照全国“稳经济大盘”会议精神,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 前重点经济工作的要求,积极应对疫情影响,持续降低实体经 本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明确减免政策

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 知》(豫财资(2022)100号)文件要求,明确“对承租国有资产类 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  2022年起免收3 个月房租、减半收取12 个月房租”,“存在转 、分租的,要切实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”。

    二、相关工作要求

()加强宣传。 区直有关单位、区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 策宣传,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减免政策,广泛宣传区政府支持企 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。

()夯实责任。 区直有关单位、区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履行 体责任,主动联系承租人,对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人,尽快办减免租金相关手续,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。

为详细掌握房租减免情况,请各主管部门(单位)在落实减 免政策后及时向区财政局汇总报送《减免企业(个体工商户)房 情况统计表》,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《房租减免协议》报国资中备案。

()责任追究。 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,对 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区直有关单位,视情况压减其公用经费; 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区属国有企业,减少奖补资金、注册 本金等支持;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区委区政府 查局进行追责。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 法违纪行为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。